行业动态

抓住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

2021-03-10 08:24:39

从氢能纳入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到氢燃料电池产业化示范应用提上日程,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鼓励引导政策密集出台,我国氢能发展呈现出新一轮热潮,产业链发展不断完善,利好消息频传。

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意见》里,氢能与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列,再次助推了氢能相关产业链布局。

今年两会上,“氢能”作为关键词,继续维持这几年的热度,被多名代表和委员提及。其中,不少议案和提案直击当前行业痛点,为整个氢能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加强氢能顶层设计成为共同呼声

“多地竞相出台氢能地方产业政策,在关键技术没有突破、瓶颈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各地一哄而上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我国氢能产业尚存在缺乏国家氢能战略、核心技术不足、氢能产品单一、技术标准与检测体系滞后等问题。”

今年两会上,关于氢能的声音与去年相比更加务实与理性。如果说去年两会代表委员主要建议的是加氢站建设,那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更多的则是氢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为了尽快形成统一的中国氢能战略规划,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制定氢能战略发展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分步实施的重点。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建立有力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氢能战略落地实施。

目前,氢在中国仍被列为危险化学品,尚未纳入能源管理体系,亟须在国家能源转型蓝图中界定氢能的能源属性,明确氢能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定位。

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兼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看来,我国亟须建立氢能产业领导及协调机制,明确氢能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发布国家氢能总体战略及发展路线图;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应尽快制定“国家氢能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完善相关监管法规与检测体系,并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

加快核心技术突破实现自立自强

据调查,国内与氢能行业相关企业数量达2000余家,其中不乏部分央企。数据显示,开展氢能相关业务或布局的中央企业已达26家,其中以电力、石油化工等能源类央企参与最多。

今年年初以来,国内主要石油公司纷纷定调新方向,规划碳中和实现方案,加码新能源产业布局,推进低碳转型。

2019年,中国石油制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明确指出公司将致力于提高清洁低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加快发展新能源业务,布局全氢产业链。今年2月7日,中国石油首座加氢站——太子城服务区加氢站正式投用。据悉,今年有望再见证3座中国石油加氢站在河北和北京地区投运,未来还将在全国范围投运加氢站50座;中国石化也将氢能全产业链作为公司新能源发展的核心业务,在氢能交通和氢基炼化两大领域重点发力,推进氢能全产业链快速发展。

技术待突破,成本待降低。

我国现阶段制氢、供氢等环节仍有许多技术挑战,用氢成本也较高,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与日欧美相比,我国在氢能储运和加注产业化整体滞后。压缩氢气与液态、固态和有机液体储氢技术相对成熟,但产业化仍有距离。国内加氢站采用的气氢拖车运输方式,输送效率较低。国外氢气管道输送技术相对成熟,日本、欧洲已分别建成2400公里、1500公里的输氢管道。我国目前氢气管网仅有400至500公里。与美国、日本等领先国家相比,我国氢能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马永生建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氢能全产业链产学研联合攻关,探索并推动氢能从制取、储运到应用全产业链技术提升和突破,尽快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加大“绿氢”发展助推碳中和目标

当前我国面临环境及能源安全双重考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更是要求我国加快向清洁能源转型。其中,氢能的发展正成为我国能源转型的关键补充。

近年来,氢气的环保伦理成为国际氢能产业的讨论焦点——以化石燃料为基础获得的“灰氢”并不“纯净”。

“灰氢”使用看似清洁,但只是将碳排放转移到了上游,从汽车转移到制氢工厂。数据显示,每生产1吨“灰氢”,就会同时增加9至12吨二氧化碳排放。

目前,我国氢能生产主要依赖化石能源,消费主要作为工业原料,清洁能源制氢和氢能的能源化利用规模较小。国内由煤、天然气、石油等化石燃料生产的氢气占了将近70%,工业副产气体制得的氢气约占30%,电解水制氢约占不到1%。

实现碳中和路径多样,包括植树造林、二氧化碳捕集封存等。其中最根本的必由之路,在于逐步减少化石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使用可再生能源对水进行电解提取的氢,即“绿氢”,被视为解决资源问题和环境危机的途径之一。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专家张明森建议,国家要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对于通过自建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企业主要电源的,以及自建光伏、风电并就地转化成氢气自用或外送的,可以适度放宽其准入门槛,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及政策优惠。如果是就地自产自用或是发电场与耗电装置之间不超过一定距离的,还可以允许自建自营自发电场到用电生产装置之间的专用输电网。通过这些措施,推动这些高能耗、电耗企业率先使用可再生能源。

行业内专家认为,从地方实践到顶层设计,需抓住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为“十四五”我国能源安全和新兴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